2023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
截至2023年底,全国电力安委会19家企业成员单位总计报送各类电化学储能电站1375座、总功率45.43GW、总能量92.61GWh1,其中累计投运电站958座、总功率25.00GW、总能量50.86GWh(在运863座、总功率24.35GW、总能量49.62GWh,停用95座、总功率0.65GW、总能量1.25GWh),在建电站417座、总功率20.43GW、总能量41.75GWh。2023年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486座、总功率18.11GW、总能量36.81GWh,超过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截至2023年底,已投运电化学储能装机相当于全国电源总装机的0.86%,相当于新能源总装机的2.24%2;其中,2023年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装机相当于全国电源新增装机的4.91%,相当于新能源新增装机的6.08%。
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储能电站技术监督导则
南方区域两个细则:重新定义独立储能电站 不再受所在位置限制
6月13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了《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配套专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南方区域‘两个细则’”),南方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新版南方区域“两个细则”重新定义了独立储能电站的含义,不再受储能电站所在位置限制,只要是直接与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满足直控调节的储能电站都认为是独立储能电站。
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继电保护配置技术条件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