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助力集团化企业碳管理
原国电集团按照“四统一”碳资产管理模式,建立了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碳排放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碳排放业务的高效有序开展。将“四统一”管理模式应用于福建试点碳市场,通过核减排放量、争取配额的方式,2017、2018两年为国电福建公司分别实现了2890万元和2288万元的经济效益。实践证明,对集团公司碳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开发、统一交易”是实现优先内部平衡,动态余缺调剂,整体集约管控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鉴于电力企业主业的高度相似性,该模式的成功应用对大型电力集团碳管理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相关成果得到集团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相继荣获2016年度原国电集团奖励基金一等奖,2016年度北京环境交易所“优秀碳资产管理单位”称号,以及由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评定的2017年度全国国企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多篇论文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能源》等重点期刊上成功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