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投资指南
《菲律宾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投资指南》以外国投资者为主要受众,旨在提供菲律宾电力市场的概述,介绍该国的《可再生能源法》(该法律明确了菲律宾的投资动员政策),并根据新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确定潜在市场,结合具体国家的技术和经济现状,分享商业案例和可再生能源投资利益相关方概述,提供对项目开发进程的深入探讨、不同投资模式的案例研究样本,以及可激发对菲律宾进一步投资兴趣的新政策指南。特别是从地热和生物质能发电外资持股方面的新动态来看,现在地热和生物质能发电的外资持股比例达100%。投资者可以考虑即将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拍卖(一种竞争性采购程序,取代旧的上网电价方案)、与配电公司的供电协议、面向商业大宗用户的B2B合同、净计量项目等商业模式。外商投资将助力菲律宾实现已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减少75%,其中2.71%为无条件减排,72.29%为有条件减排。到2020年底,能源行业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贡献率为58.34%,菲律宾可与投资者积极合作,规划并支持加速能源转型,以实现其国家目标。
天津:推动新增“外电入津”特高压通道前期工作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方案指出,强化项目和工程投资,加速低碳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力建设改造,加大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
国家碳达峰试点(青岛)实施方案: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利用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微网、虚拟电厂(VPP)等,打造以高比例外电送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调控为发展方向的坚强智能电网,建成岛城500千伏、正阳500千伏等骨干电网项目。加快发展新型储能,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鼓励引导新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全面提升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应用水平。到2025年和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分别达到40万千瓦以上和10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