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型储能政策:调峰0.3元/度,租赁200元/度·年,用户侧有奖励!
6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河南省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规模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规模达到3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600万千瓦。
江西九江6.4GW风电、光伏项目纳入省级规划库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长期目标,推动我市新能源平稳有序发展,按照开工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加强储备新能源项目,有序促进新能源项目建设。7月,我市137个总装机644.96万千瓦的风电、光伏项目纳入省级规划库。
全额消纳!内蒙古印发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等实施细则!
8月1日,内蒙古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两个阶段,我国的工作重点都将围绕推动煤电的优化与退出、综合施策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强化分布式能源与微电网的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电制衍生品技术和新一代发电与供热技术,以及促进循环经济和“新能源+”的发展上。但两个阶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1.0阶段,更多的是侧重调整煤电的发展方向和解决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消纳需求,加速电力行业自身的脱碳进程。在2.0阶段,更多的是侧重全新的技术、生产与消费方式、商业模式的发展与推广,以及电力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等,以发挥电力行业的基础性地位,带动工业、交通、建筑等各个部门的低碳可持续发展。为保障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我国需建立现代化的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部门的行政治理水平;需构建高效运转的电力批发市场和多样化的电力零售市场,保障新能源渗透率不断提升的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需高度重视科技研发与创新,推进关键能源技术取得突破;需完善碳市场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制,以市场化的手段倒逼煤电的转型与退出,提升新能源项目的经济性;需大力推动公正转型和加强宣传教育,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发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探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最佳实践和最优之路。
江西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加快储能调峰项目以及光伏、氢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6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加快奉新、洪屏二期、永新、遂川、铅山等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等储能调峰项目以及光伏、氢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探索“电—碳”市场协同发展新路径
近年来,“双碳”目标的提出拉开了我国能源体系系统性、根本性变革的序幕,促使我国在新能源项目装机和运行、电力市场、碳市场等领域都取得不同的阶段性进展甚至突破。
2023年吉林电网建设全面启动 完善500千伏骨干网架,推动新能源电力外送
2月6日,吉林白城500千伏昌盛变电站扩建工程全面复工,这是吉林省春节后首个开工的电网建设项目。至此,2023年吉林电网建设全面启动。今年,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推动新能源电力大规模外送,保障新能源项目按期并网发电,为清洁能源电力消纳拓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