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全解读 有效遏制电网投资成本
4月22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趋严细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第二轮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实地审核,此次监审范围包括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份省级电网和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华中5个区域电网。据了解,在2015年开展的首轮输配电成本监审中,共核减不相关、不合理费用约1284亿元。
纵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减轻实体经济用能负担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第二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部署对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份省级电网和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华中5个区域电网全面开展新一轮输配电成本监审。
定了!储能不计入输配电成本!发改委修订《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发布!
5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修订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办法》中明确提出:折旧费、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其他运营费用属于输配电成本,另有九大类费用不能算作输配电成本,其中包括储能相应费用。